央行:2022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44.21万亿元 ******
中新网1月11日电 央行网站10日发布数据显示,初步统计,2022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44.21万亿元,同比增长9.6%。
其中,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12.43万亿元,同比增长10.9%;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1.84万亿元,同比下降17.4%;委托贷款余额为11.24万亿元,同比增长3.4%;信托贷款余额为3.75万亿元,同比下降14%;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.66万亿元,同比下降11.6%;企业债券余额为31.01万亿元,同比增长3.6%;政府债券余额为60.19万亿元,同比增长13.4%;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10.64万亿元,同比增长12.4%。
从结构看,2022年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1.7%,同比高0.7个百分点;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占比0.5%,同比低0.2个百分点;委托贷款余额占比3.3%,同比低0.2个百分点;信托贷款余额占比1.1%,同比低0.3个百分点;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占比0.8%,同比低0.2个百分点;企业债券余额占比9%,同比低0.5个百分点;政府债券余额占比17.5%,同比高0.6个百分点;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占比3.1%,同比高0.1个百分点。(中新财经)
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(以案说法)****** 【案情】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,共透支78061元。截至最后一次还款,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。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,薛某仍未归还。之后,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,恶意透支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薛某自愿认罪,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,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 【说法】法官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,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》的相关规定,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恶意透支”。 法官提醒,现实中一些人认为,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,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,大不了被起诉后做“老赖”,不会被判刑。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对持卡人来说,要理性使用信用卡,树立科学消费观念,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,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;同时,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,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 (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)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,9语种权威发布 |